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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教学法是由德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于1924年创立的当今世界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之一,1981年由我国音乐教育家廖乃雄教授引入我国大陆。奥尔夫教学法以其综合性、创造性、参与性、普及性、趣味性而著称,目前,它不但被大学、中小学、幼儿园、亲子早教机构所采纳,还广泛运用于社会培训学校、音乐治疗中心、养老院等场所,被称为“适合于0—100岁的音乐教学法”。
在奥尔夫教学法中,教师采用语言、歌唱、律动、奏乐、舞蹈、音乐剧等综合艺术教学手段,使儿童通过器乐合奏、多声合唱、听力训练、随乐律动等方式在愉快和谐的环境中探索、体验、创作、表演音乐。奥尔夫教学不但能提高学生对音乐的鉴赏力、表现力、创造力,还将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专注力以及社会交往与合作的能力。
奥尔夫教学法注重人对音乐的最基本感受,而这种感受和体验的获得,不是依靠外在的知识灌输,技术训练,而是要通过人们的参与,自发、自然地获得。即兴是创新最为原始的、开放的形式,它去追求一件物品、一种声音、一丝念头里潜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过程是透明的,它鼓励每一个人投身其中,成为创造的见证者。
“我所有的观念,关于一种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我的任务和天职仅仅是从今天的角度,将古老的、不朽的观念重新说出来,并致力于实现它。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新的东西的创造者,而只是一个把古老的精华继续传递下去的人,就像一个传递火炬的接力跑者,在古老的火种上点燃火炬,并把它传递到今天。我的后继者注定也一样,因为如果这个观念保持着生命力的话,它的生命就不会终结。但是保持生命力意味着演变。随着时间并通过时间而演变,充满希望和一再激动人心的,正在于此。”
——卡尔•奥尔夫
为了给儿童提供全面、丰富、综合的审美体验的机会,奥尔夫的教学是采用综合的形式。即整个教学过程是通过两条主线来变化进行的:一条是不断增加和变换音乐元素,如拍子、节奏、调式、和声等;另一条是通过唱、奏、朗诵、律动、舞蹈等实践方式的参与来丰富音乐的表现形式。最终两条主线整合在一起,生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音乐学科内部的综合运用,如教学中的每一个课例都有其明确的音乐元素的教学目标,如感受声音强弱、速度快慢、旋律高低,感受音色、调性的变化等;而且在教学法上所采取的模式,如在“一粒种子(一个元素)的基础上,不断加人新的音乐元素与表演手段:综合运用语言、律动、歌唱、声势、器乐合奏、戏剧等,将音乐学习技能和其他多种艺术形式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从一粒种子到一颗大树》
摘自尚永娜硕士论文《李妲娜奥尔夫教学研究》)
原本性音乐不只是单纯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它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参与的音乐。即: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中。
——卡尔•奥尔夫
奥尔夫音乐教育中非常强调“即兴创作”,它贯穿在每一个音乐元素的学习中,比如节奏的即兴、旋律的即兴等等,并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表现,即兴的环节也可视具体的教学进程而确立。奥尔夫说:“我追求的是通过学生自己奏乐,即通过即兴演奏设计自己的音乐,以达到学习的主动性。”奥尔夫课中的即兴主要体现在通过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唱奏实践,以即兴活动形式发展学生的音乐体验及创造音乐的能力。即兴活动重视学生“做”的过程,以及想象力、独创性的发挥。在这里,学习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即兴创作的目的不是要求没有音乐经验的学生当场能创作出什么音乐作品来,而是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即兴是有目的的即兴,是在一定音乐整体框架下的即兴,是在给学生充分自由的展示空间的同时,又要求具体、目的明确的即兴,是在环境的刺激和技能技巧的支持下有感而发的即兴。
奥尔夫教学和传统音乐教育不同的是,在奥尔夫音乐课堂中的每个儿童都是演奏者、参与者,几乎每节课都有创编活动,并鼓励每个儿童参与其中。奥尔夫说:“尝试和做在这里意味着一切。因为语言文字的解释,只有对已体验过一切的人,才能真正被理解。”在奥尔夫音乐教育活动中,学生必须通过自己实际唱奏、律动、作曲等实践活动来体验音乐并接受音乐教育,通过合奏、合唱、歌舞表演、戏剧表演以及音乐与其他艺术领域的融合来培养综合能力,而不是通过老师的说教、传授和示范来接受教育。
奥尔夫教育理念认为音乐没有国界,任何国家、民族的音乐作品都可以用来开展奥尔夫音乐教育活动。课堂上的歌谣、音乐、舞蹈和游戏可以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和故事背景。因此,各国的奥尔夫教学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但注重奥尔夫音乐教材的学习,更注重本国本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外来文化的借鉴。
(摘自尚永娜硕士论文《李妲娜奥尔夫教学研究》)
学习奥尔夫教学法要进行本土化教学,是指在学习、借鉴奥尔夫音乐教育方法的过程中,要和中国的音乐教育文化、地城特征等结合起来,使其适应本土音乐教育发展的需要。这种本土化既包括音乐教育理念的本土化,又包括教育实践的融合创生。奥尔夫的思想与中国古代乐教思想中的“寓教于乐”、“乐者乐也”的观念是相通的,心中的喜悦是儿童生长最重要的因素,而唱歌、跳舞、奏乐是启发孩子智慧的一种源泉。
奥尔夫音乐教育在教学时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一个个经典课例让老师领悟其中的教育理念,通过一个个巧妙的教学设计让学生走进充满创造与欢乐的课堂。每个奥尔夫课例都自有完整的教学设计,一环扣一环,层层铺垫,缺少了哪个环节、甚至有时候教学环节颠倒了顺序都不可以,仿佛一个大家族;而不同的课例之间却仿若邻居,互不想干、差别很大。
奥尔夫课采用简约化的教学设计,俗称“傻瓜化”。国际奥尔夫基金会主席哈特曼教授曾说,奥尔夫课是“一看就会,一做就错”,原因就在于我们每个人作为参与者或学生去上奥尔夫课总是轻松愉快的,但作为初学者,一旦去设计奥尔夫课,却总容易漏洞百出,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傻瓜相机很好用,由于操作十分简单,三岁孩童、耄耋老人都可以短时间内学会拍照,但是,傻瓜相机一定不是傻瓜而是高级工程师设计的。因此说,奥尔夫课一定也需要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学生经验、音乐素养的高级工程师(教师)去设计才能成功。换言之,每个奥尔夫老师的成长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初学奥尔夫的束手无策,到经常实践、日积月累、手段日益丰富,再到抛开冗余、简化教学设计,这需要一个“少——多——少”的过程。
(奥尔夫经典课例分类)
奥尔夫教学法是一种适于开端、诉诸感性、面向全体、老少皆宜、适合0——100岁的音乐教育体系,可以运在各领域、各阶层的音乐教育活动当中,小至胎教、早教、幼教、中小学教育,大至大学专业音乐教育、成年人、老年人、包括残障人士等,无论是学校音乐教育还是社会培训机构,甚至是企业文化及拓展培训等,适用范围很广。笔者曾当过7年中学音乐教师,有一定音乐教学经验和实践基础,在十多年的奥尔夫教学实践过程中,曾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幼师、大学为学生们上奥尔夫课,也曾带领企业白领、监狱犯人、自闭症儿童的家长和老师做奥尔夫实践活动,更多的则是为全国各地的大学、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师范生做奥尔夫讲座和师资培训。(详见本系列第五期《奥尔夫课堂之全纳教学》)
奥尔夫音乐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至今,对我国音乐教育思想和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应时刻注意紧密结合本地区的文化特色、教学场地条件、师资特长、学生素养等实际情况,同时突出其综合性、创造性、参与性、本土化、简约化、大众化等特点,最大限度地从儿童的自然本性出发,既注重传承本土文化、又注重吸收借鉴外来文化,既重视儿童对音乐感性经验的积累,又培养他们的探索和创造才能,从而培养具有核心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
栏目主持:赵文琦